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921

三、院校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六、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城镇集体工业联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文凭。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三条  2008年学院共有招生计划1800人,全部面向湖南省招生。

第四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九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第十一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www.hnmeida.com.cn,招生咨询电话:0737-41116480737-4110831,投诉电话:0731-4110540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奖、特、勤基金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专业学费均为7500/年。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由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构成的奖、助、补基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和特困优秀学生还可享有国家级和省级“政府奖学金”和“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各项奖励原则上可重复享受。

第十五条  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计划进度,采取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帮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完成学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专业设置

招生对象

  1. 应、往届高中文、理科美术、服饰表演联考考生;

  2. 应、往届高中文、理科考生;

  3. 应、往届高中理科体育考生;

  4. 应、往届职高对口考生;

   美术、服装、计算机、师范类对口我院所有专业
   商贸类对口展示设计广告与策划服装设计与营销
   建筑类对口室内设计室内设计与工程管理 

   种植类对口环境艺术设计

就业情况  

  学院创办30多年以来,一直坚持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教育相结合、封闭管理与开放教学相结合,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创业能力和谋生本领,共培养毕业生10000余人,据初步统计,我院毕业生中有全国综合性大学或艺术设计院校的院长、系主任28人,有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2人,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5人,“全国十佳服装设计师”1人,“全国10大青年书法家”1人,全国顶尖的大师级设计专家数十人,资产逾1000万的设计企业家500多人。
近年来,我院师生参加社会技术服务项目1007项,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生连续参加了近两届“中南星”包装设计大赛,共获得金、银、铜奖30多项;连续参加两届全国广告设计作品大赛、三届全国“真维斯”杯服装设计大赛、一届“中华杯”国际时装设计大赛、两届湖南省室内设计大赛,共获得各种奖项121项,其获奖密度之高、分量之重当属全省先列。
  06年以来先后有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福州、武汉、厦门、张家口等二十多个省、市的100多个用人单位来院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

招生承诺

    1、学院设立了全省唯一的工艺美术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湖南省工艺美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中国轻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分站”,面向在校学生及社会承担工艺美术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及助理设计师、设计师、高级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具有颁发工艺美术类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资格,我院毕业生均可通过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在校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学习成绩优异者每学年最高可获得高达10000元的奖学金;

    3、所有在校学生均可以在本校完成本科学历教育。   

    2008年在湘招生计划详见湖南省考试院编发的《招生与考试*生源计划专辑》;

   在湘招生代码:4366
   学院地址:益阳市秀峰公园西大门
   学院网址:http://www.hnmeida.com.cn
   E---mail:wyb806@163.com
   邮    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111648 4110831(传真)
   联 系 人:汪老师13337374888  刘老师13327378296 陈老师13317377899  邓老师 13517372792
         张老师13337278268  凤老师13337379808 杨老师1331737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