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2017年学校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作者:财务处       审核:  时间:2017-03-10点击数:

2017年度学校部门经费预算填报说明

一、职能处室

1、包干经费:办公费。见表1

2、公用经费: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和经费用途编制预算。请参照财务处通过OA发送给各部门的项目名称填列项目(内容附后)。见表1

提示:院系赛事、开放展示周、迎新等活动产生的学生工作餐,全部归口学生资助中心管理。请各部门作出预算后,报学生处汇总。

二、教学部门

(一)承担卓越校建设任务的院系:见表2-1

1、包干经费:办公费、学生活动费、辅导员队伍建设费。其中“学生活动费”只填列各院系学生在思政、文体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学生专业竞赛、参赛参展均纳入教学费用。

2、公用经费:校运会。

(二)视传系、装饰系部分专业:见表2-2

1、包干经费:办公费、学生活动费、辅导员队伍建设费。其中“学生活动费”只填列学生在思政、文体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学生专业竞赛、参赛参展均纳入教学费用。

2、公用经费:

(1)完善专业建设机制:分“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专业调研、行业企业调研,专业建设研讨,新专业设置,试办本科专业”七个项目填报预算。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报,没有的无须填写。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定向培养,中高职衔接试点,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顶岗实习、社会实践,参赛参展,毕业设计开放展示周,毕业设计抽查,制订(修订)校级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专业技能考核,专家讲座与指导,第三方评价,教学诊断与改进,教研活动,信息化教学设计等大赛,国际化合作办学(含引进标准、资源,合作开发标准、合作育人),校运会”等十八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毕业设计抽查”、“制订(修订)校级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三项需要报教务处汇总,其他项目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写。

(3)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建设:分“课程标准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建设,其他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图书资料购置”七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图书资料购置”需要报教务处图书馆汇总,其他项目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写。

(4)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分“实训室建设调研与方案编制,教学设备及信息化设备购置,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设备维修与租赁,教学耗材购置,基地制度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七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行政办公设备购置”报后勤处汇总,“设备维修与租赁”中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归口后勤处汇总。其他项目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报。

提示:购置设备与教学耗材,均须填写资产购置申报表。见表4-1,表4-2。

(5)服务能力建设:分“社会培训,创新研发,技术服务,非遗项目建设,对口帮扶”五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 :“非遗项目建设”、“对口帮扶”两项纳入卓越校建设项目,前者交非遗中心汇总,后者交教务处汇总。

(三)公共课部:见表2-3

1、包干经费:办公费。

2、公用经费:

(1)教研教改:分“教研活动,信息化教学设计等大赛,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专家讲座与指导,教学诊断与改进”五个项目填报预算。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报,没有的无须填写。

(2)社会实践

(3)设施设备购置:“体育器材购置”执行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4)赛事:分“校运会,技能竞赛等其他赛事”两个项目填报预算。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报预算。

(5)其他不可预计费用:请根据实际需要填报。

(6)纳入卓越校建设的项目:

课程建设:分“课程标准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库建设,公共选修课开发,已有课程改革完善,图书资料购置” 五个项目填报预算,归口教务处汇总。

对口帮扶:交教务处汇总。

非遗项目建设:交非遗中心汇总。

三、卓越校建设

总表分“专业群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治理能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传承保护湖湘特色非遗”五个子项目构成,由财务处根据各项目建设分表汇总填列。见表3-0

(一)专业群建设:由承担了卓越校建设任务的院系填列。见表3-1。

1、完善专业建设机制:分“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专业调研、行业企业调研,专业建设研讨,新专业设置,试办本科专业”七个项目填报预算。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报,没有的无须填写。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定向培养,中高职衔接试点,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改革,顶岗实习、社会实践,参赛参展,毕业设计开放展示周,毕业设计抽查,制订(修订)校级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专业技能考核,专家讲座与指导,第三方评价,教学诊断与改进,教研活动,信息化教学设计等大赛,国际化合作办学(含引进标准、资源,合作开发标准、合作育人)”等十七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毕业设计抽查”、“制订(修订)校级专业技能抽查标准”三项需要报教务处汇总,其他项目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写。

3、课程体系与教学资源建设:分“课程标准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程建设,其他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图书资料购置”七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图书资料购置”需要报教务处图书馆汇总,其他项目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写。

4、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分“实训室建设调研与方案编制,教学设备及信息化设备购置,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设备维修与租赁,教学耗材购置,基地制度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七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行政办公设备购置”报后勤处汇总,“设备维修与租赁”中行政办公设备的维修归口后勤处汇总。其他项目请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填报。

提示:购置设备与教学耗材,均须填写资产购置申报表。见表4-1,表4-2。

5、服务能力建设:分“社会培训,创新研发,技术服务,非遗项目建设,对口帮扶”五个项目填报预算。其中 “对口帮扶”项目归口教务处汇总。

(二)教师队伍建设:本项目建设经费含四系一院两部的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由各院系部做好经费预算,交人事处汇总。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经费预算不纳入卓越校建设经费范围,在“公用经费”中核算。见表3-2

1、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2、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分“领军人物建设,名师大师建设,专业带头人建设”三个项目填报预算,由各院系填报,交人事处汇总。

3、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三个项目填报预算,由各院系填报,交人事处汇总。

(三)治理能力建设:由承担了建设任务的单位填报。见表3-3

1、治理结构:

(1)治理结构建设:由人事处负责。

(2)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建设:由党政办负责。

2、运行机制:

(1)制度建设:由质管办负责。

(2)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包括质量诊断与改进及院系二级管理):由质管办负责。

(3)日常管理协同机制建设(包括包括平安高校、文明高校创建及其他日常管理协同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填报,交质管办汇总。

(4)内控审计工作:由纪检监察处、财务处负责。

(5)专业(群)管理评价机制建设:由教务处负责。

(6)职教集团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由校企合作处负责。

3、关键领域改革:

(1)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机制建设:由校企合作处负责。

(四)创新创业教育: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院系填报。见表3-4

1、打造众创梦工场:

(1)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建设: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

(2)创新创业师资建设: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

2、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

(1)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指通识课程建设。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

(2)创业培训、系列活动: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核定额度后,再下达给各院系使用。

(3)职业规划大赛与创新创业大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核定额度后,再下达给各院系使用。

(4)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

(5)创业指导服务经费(含创业培训):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

(五)“五位一体 ”传承保护湖湘特色非遗:由承担了建设任务的单位填报。见表3-5

1、非遗传承保护与创新团队建设:

(1)非遗大师活动经费:由非遗中心负责。

2、非遗传承保护与创新基地建设:

(1)非遗发源地实践基地建设:由非遗中心负责。

(2)侗族非遗保护与研发工作站建设: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归口基建办负责,机制运行建设归口教务处负责,课题等归口非遗中心负责。

3、非遗传承保护与创新机制建设:

(1)非遗传承保护创新研究会建设:由非遗中心负责。

(2)非遗传承保护创新制度建设:由非遗中心负责。

(3)非遗保护研究管理中心建设:由非遗中心负责。

4、“五位一体”非遗传承保护与创新:

(1)非遗培训: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由非遗中心负责,其他非遗培训项目由校企合作处负责。

(2)非遗文化研究:由非遗中心负责。

(3)非遗新产品开发:由各院系负责,视传系经费交非遗中心汇总。

(4)举办新湘绣北京展:由教务处负责。

(5)参与非遗展示展览:由各院系负责,视传系经费交非遗中心汇总。

四、设备及低值品、易耗品购置(非教学类):由各职能部门填报资产购置申报表,归口后勤处汇总。见表4-1,表4-2。

五、基建项目:由基建办负责填报。见表5

六、维修项目:归口后勤处汇总。见表6

附:

附件1:职能处室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附件2:表1-处室经费预算表

附件3:表2-教学经费预算表

附件4:表3-卓越校建设经费预算表

附件5:表4-资产购置申报表

附件6:表5-基建项目预算表

附件7:表6-维修项目预算表

2017年度学校部门经费预算填报说明

Copyright© 2018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