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艺术设计系 “三联系”、“三示范”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审核:  时间:2015-05-11点击数:

根据《中共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三联系”、“三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师生群众满意的效果,服装艺术设计系党总支创新开展“三联系”、“三示范”党建特色活动。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广大师生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我系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三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系部党支部委员联系一个班级,每名教职工党员联系一名困难学生。

2.专任教师党员上“示范课”,其他教职工党员争创“示范岗”,服装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争创“示范组织”。

三、活动要求

(一)“联系”活动要求

1.系部党员教师联系一个班级

服装艺术设计系各支部于5月20日之前将联系确定的班级情况汇总表报系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各支委成员每个月至少参加1次主题班会或1次班级活动,经常深入学生,与班级同学谈心谈话,了解班级和学生的情况,与辅导员和班主任及时沟通,解决班级、学生的实际问题,系总支每月检查其工作笔记和谈心谈话记录等情况。

3.每名教职工党员联系一名困难学生

服装艺术设计系各支部确定每名教职工党员与一名困难学生结成对子,并于5月20日前将联系表交系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联系困难学生的教职工党员要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从解决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出发,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心理健康等各方面的情况,并给予及时的帮助。

(二)“三示范”的要求

1. 专任教师党员上好“示范课”

各专任教师党员“示范课”科目自定,课时不得少于45分钟,具体要求如下:

(1)教案设计目标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完整;

(2)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符合当前高职教育课程教学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

(3)熟练运用多媒体设备,并利用世界大学城空间实施教学;

(4)能够准确把握、成功化解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

(5)充分发挥教师的组织、引导、启发作用,师生交流自然,互动性强;

(6)教态大方得体,语言表达流畅;

(7)对教学内容掌握娴熟,无知识性错误;

(8)善于创设职业情境,激发学习兴趣,启发性强;

(9)对课堂教学组织、指挥和调控能力强。

2.除专任教师党员外的其他教职工党员争创“示范岗”

争创党员“示范岗”的要求是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具体要求如下:

(1)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党的十八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等理论知识;

(2)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凸显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在广大师生心中树立三种形象。一是树立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二是要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三是树立心系百姓、服务师生的“为民形象”;

(3)以身作则,组织观念强。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

(4)勤奋好学,专业素养好。刻苦钻研、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5)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事公正合理,对待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6)脚踏实地,办事高效。工作突出,创造了较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全院上下党员干部的口碑,高效快捷的完成工作。

3.服装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争创“示范组织”

(1)根据学院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践行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总支、支部党员同志,学习中央、省委相关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等理论知识,并在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突出;

(2)认真执行党委决定,围绕创新型、服务型、学习型党三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各项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3) 切实查找出各基层党组织以及各系(院)、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5)建立健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规范;

(6)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赢得师生满意,工作实绩得到师生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拥护。

四、活动考核与推优

(一)“三联系”活动考核

系总支将不定期对各支部组织开展“三联系”活动、教职工党员联系困难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教职工党员争创“示范课”、“示范岗”,各基层党组织争创“示范组织”的重要依据。

(二)“三示范”活动推优名额与程序

1.“示范岗”与“示范课”的推优名额与程序

(1)“示范岗”与“示范课”的名额

系党总支按教职工党员人数的20%进行推荐“示范岗”或“示范课”候选人。

(2)“示范岗”与“示范课”的推优程序

系总支根据服装艺术设计系各支部推荐的“示范岗”、“示范课”候选人名单,按50%的比例进行民主投票,确定学院优秀“示范岗”、“示范课”人员,其他候选人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其他要求

1.服装艺术设计系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

2. 服装艺术设计系各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和推荐。

3. 服装艺术设计系各党支部于6月15日前将2015年本次活动考核推优名单报至系总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服装艺术设计系党总支

201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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