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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教学部教学检查制度

作者:    审核: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19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掌握教学情况,部门坚持进行三个阶段的教学检查,为规范其操作过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原则

1、经常性的教学检查主要由各教研室(教研组)进行。 各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性检查任课教师教案编写、上课、作业批改、成绩考核、授课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教师相互听课、教书育人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反馈检查意见给任课教师,并将问题上报“两部”负责人。

2、配合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和教学部,做好阶段性的教学检查。阶段性的教学检查一般分为期初、期中、期末三个时期。

二、教学检查操作办法

1、期初检查

部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对任课教师在假期中的备课情况 进行检查,并根据各门课程标准及课表,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制订、教具准备、教材等的情况。

2、期中检查

在每学期中期集中进行一次教学检查,对教学过程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检查。部领导和教学督导或主管教学的相关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听课,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并推荐出在 课堂教学中有创见受同学欢迎的教师,组织部门教师观摩。

各教研室主任对任课教师的空间教学文件上传、作业、交流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任课教师对学期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进度是否正常,有无超前或滞后的现象,原因何在。了解教师备课的质量,能否做到既备内容,又备学生,备实践,教法学法是否科学,教学程序安排是否合理等。了解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交流等。了解抽查作业的批阅情况等。对好的经验进行简单总结,对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

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以及他们对本教研室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等。也可向学生发调查表,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按调查内容填写。座谈或调查的结果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教学部。

3、期末检查

各教研室主任在期末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对学期教学的各个环节的工作—— 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课件、电子教案、教学辅导与答疑、教学总结、作业批阅、学生成绩考核的记载情况及评定方法、考试出卷情况、听课评课等(具体以教务处的要求为准)。并写出简单的检查总结,对好的经验进行简单总结,对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并反馈给教师。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分级评估并上报部门,交教务干事存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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