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比条件:
(一)文明教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教室布置健康向上,班风,学风上墙。布告栏内有《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课程表、值日表、学习园地,而且布置好。
2、教室内窗明几净,地面无纸屑、无污迹、无杂物、无私接电器或损坏公物现象。
3、教室桌椅摆放整齐,无“课桌文学”,无长明灯。墙面无球印、脚印,无墨迹,课桌边上不贴图画、照片。
4、一学年内教师卫生检查平均分在90分以上。
(二)文明宿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能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布置文明、健康。要求做到有《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课程表、有值日生表整齐张贴上墙。
2、家具与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堆杂物,无蜘蛛网,公物完好无损。不私接电线。
3、宿舍同学团结互助,学习氛围好,一年内无违纪和失窃现象。
4、一学年内宿舍卫生检查平均分在90分以上。
二、评比办法:
1、 “文明教室”“文明宿舍”一学年评比一次,在每学年的开学后评定上学年的“文明教室”“文明宿舍”。
2、“文明教室”“文明宿舍”分别由各系审核、推荐,报院学生处审定。
三、奖励办法:
“文明教室”“文明宿舍”评比不受比例限制,凡被评为“文明教师”“文明宿舍”的班级和宿舍,学院将予以表彰,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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