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工作处所有工作。
一、主持学生工作处的工作。制定本处室年度工作计划与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二、做好本处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考核工作。按时召开工作例会,制定阶段工作计划,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三、负责抓好校风建设,组织学生工作相关会议。
四、负责组织制定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及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负责配合、协调各教学单位,解决教学与管理之间出现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制定学院文化活动计划、方案及组织领导工作。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