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职责

1、根据团的章程和院团委的工作职责,主持院团委工作。

2、组织召开团委全委会、常委会,研究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布置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工作。组织拟订学院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团委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团的干部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下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开张工作,指导学生会的工作,指导、管理学生社团。

4、组织团员的思想教育和推优工作以及团内表彰奖励与处分工作。

5、经常与辅导员班主任交流,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情况。

6、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提出解决存在问题、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办法。

7、负责协调本单位与院内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团的宣传工作,为提高学院的知名度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院办学和团工作的支持。

8、负责组织团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团干部得到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9、负责教工团的工作,帮助教职工团员做好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工作,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

10、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校园文化活动和学院学生文艺文化团队工作。

11、负责团费和团的活动经费的收支审批工作。

12、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