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及时掌握和处理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维护学院稳定,促进学院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1、学院的紧急信息是指严重影响学院政治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关系学院以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或可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事件、案件、事故或灾情疫情(具体内容附后)。
2、紧急信息报送必须遵循“有情必报、逐级上报、及时准确、言简意赅、安全保密”的原则。
3、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组织是紧急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各部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分党委书记是本单位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所报送的紧急信息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
5、一般情况下,紧急问题在按工作程序进行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利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并在5小时内上报文字材料。紧急信息反映的情况处理结束前,各报送单位要认真做好续报工作,及时报送事态进展的最新情况,直至事情完全处理结束。
6、在紧急事件结束后,各单位必须以公文形式向学院报送紧急事件(情况)的总结信息,写清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经过、后果、当前情况、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要求做到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表达含糊和文字歧义。
7、紧急信息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同时报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协调组织信息的上报工作。
8、学院领导若对紧急信息作出重要批示,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贯彻执行,采取积极稳妥措施,控制事态的恶化。
9、紧急信息反映的情况处理完毕,要将与之相关的文字材料及时归档保存。防止属于保密范围信息的失泄密。
10、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抓好信息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11、紧急信息必须按照要求迅速上报,否则,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中共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OO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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