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的建设,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2007年工作要点》精神和部署,院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在全院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条件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近年来全院涌现出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党总支(支部)的基本条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各项制度完善规范,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各项基本任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同志,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扬。

  二、评选的办法、名额及要求

  这次评选工作以各党总支(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党组织的评选:在全院8个党总支(支部)自已申报的基础上,由院党委核实申报材料并根据评选条件研究确定先进党总支(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以各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按党员人数(学生党员除外)的10%评选;即:教工一、二支部各2名,教工三支部、视觉传达系党总支、离退休党支部各1名,考虑到环艺设计系、服装设计系、装饰艺术系党总支教师党员较少,可合并为一组评选2名优秀共产党员。申报先进党组织和评选出来的对象填写《先进党组织申报表》和《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后,于6月2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学院党委根据基层党组织评选结果,全面衡量,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先进党总支(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9名,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2—3天。

  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积极做好这次评先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应向教学、基层岗位党员倾斜,切实把思想先进、作风优良、工作踏实、群众公认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三、表彰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在“七一”前进行大会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先进党总支(支部)给予800元的奖励,对优秀共产党员给予500元奖励。

                                二00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