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关工委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制度   >   正文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作者:    审核: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18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试行)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指导下的以在职同志为主导、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组成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学校教育培养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助手和参谋,是指导、推动、协调、配合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职能机构。

第二条 学校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第三条 学校关工委贯彻执行“围绕中心、配合补充、拾遗补缺、讲真求实”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关工委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主任,离退休老同志、挂靠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关工委下设秘书处,配秘书长一人。

第五条 各院系关工委由党总支书记、退休老同志任副主任,学工部主任、辅导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学工部主任兼任秘书。

第六条 学校、院系关工委负责人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七条 配合学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深入开展党史国史、理论信念、革命传统、学习目标、热爱劳动、法纪法规、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青年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八条 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参与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

第九条 组织老同志积极参与学校的党建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选拔、推荐及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参与学校的教学督导评估工作,搞好“传、帮、带”,帮助青年教师提升师德与教学科研水平。

第十一条 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开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谈心咨询活动,做好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第十二条 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对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对学生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别关爱。

第十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学生保险的宣传普及、安全教育、参保理赔等相关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十四条 协助学校教职工做好子女的培养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理论研究,主动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建言献策。

第四章 自身建设 

第十六条 加强思想建设。关工委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坚持和发扬“奉献、热心、求实、创新”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乐于做关心下一代工作,热心为下一代服务,讲求工作实效,创新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第十七条 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以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五支队伍:辅导员队伍,做好学生学习辅导、实习指导等工作;宣讲员队伍,负责主题教育的策划、安排和宣讲;特邀党建组织员队伍,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党建工作,并为学校党校上课;教学督导员队伍,负责评学,搞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研究员队伍,负责理论探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等工作。认真开展关工委骨干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第十八条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工作、会议、调研、考核、表彰等规章制度,推动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第十九条 加强档案建设。设置档案专柜,分门别类存放上级文件、学习资料、计划总结、经验材料、家访校访台帐等。

第五章 工作经费 

第二十条 关工委的正常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由关工委掌握使用;关工委办公条件改善、设备添置、接受上级关工委检查、考核、评估所需费用,由关工委报告学校另行解决。

第二十一条 关工委经费的预算、开支、报销必须按学校财务制度、工作程序行事,并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关工委报学校研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