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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学院橱窗管理规定(修订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08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单元课优秀作业展出是教师单元课教学活动的最后环节,展示的是阶段性教学成果,目的是褒扬先进,激励后学,观摩示范。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优秀作业展出工作,认真做好优秀作业展出的各项准备工作。单元课优秀作业展出效果纳入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为加强学院橱窗展示管理,规范优秀作业展示行为,维护学院良好形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每门课程都要在结课后1至2周内进行优秀作业展示,展出前言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撰写,老师指导、学生协助布展,确保最佳展出效果。橱窗管理员负责登记布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任课教师改正,没有改正的予以登记,期末考核时酌情扣分。

二、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借橱窗钥匙并留下联系方式。

三、作业布展前由布展班级负责搞好橱窗卫生,确保橱窗明亮、整洁;作业展出期间,展出班级必须做好维护工作,如出现作业松动现象,应及时整理;橱窗钥匙必须在展出当天或第二天归还给学院橱窗管理员;展出结束前由展出班级负责收回作业。如果发现展出班级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对该班级管理予以通报扣分。

四、专业基础课程鼓励联合布展,大一第一学期《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设计构成》三门课程优秀作业撤展后作品统一交给学院橱窗管理员保存,以备“5.23”开放展示周布展之需。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2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