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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学院展厅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9-14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展厅主要是针对环艺学院师生用于教学课程实践,以及对外展示师生成果。在使用展厅前,需办理相关借用登记手续,提前向学院申请,并填写使用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进入使用参观。

二、进入前请认真阅读相关管理制度。因人为造成展厅内设 施或物件损坏,按损坏程度作出相应赔偿。

三、进入展厅内,未经学院同意,严禁拆卸或移动设备、设施、展品等,以免影响展示效果、损害学院形象。

四、未经学院同意,严禁将展厅内物件展品带出展厅,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五、展厅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必须保持室内整洁。

六、借用负责人应保持展厅整齐的原貌。加强节约以及防火

防盗意识,在使用完毕后,做好用电、门窗安全检查工作,做到随走即关。七、使用完毕,需办理归还手续。经学院同意,确定展厅内无丢失和损坏等异常情况后,填写归还申请表,方可办理归还登记。

八、学院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展厅进行维护、清查,确保展厅清洁、明亮、清新,以最佳的状态迎接每一位参观者。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