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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工作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6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提高教学场所使用效率,保证教学设备使用寿命,确保教学效果和实训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开放时间

主要根据课表安排的上课时间,以及按程序经学院审批同意开放的下课时间。如有作业必须在工作室内完成的,视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由学院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二.设备管理

1.学生进入工作室上课前,必须在学院管理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各班以班为单位交付押金500元。设备如有损坏、丢失,按损坏程度做出相应赔偿。

2.严禁非上课时间使用设备,未经学院管理人员同意,不随意动用教学场所设备;严禁私自改动计算机的软件、硬件配置;严禁利用计算机做与上课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玩游戏,看电影、下棋等,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有损坏教学设备的,要做出相应赔偿。

3.师生要精心爱护教学设备,课后应按正常程序关闭设备,不能直接关闭总电源。以免影响教学设备的使用寿命。

4.如出现教学用品短缺,教学设备、仪器发生故障,财产损坏等,应及时报告学院管理人员。

5.使用期间,造成教学设备损坏丢失的,按《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帐目表》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保持工作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将早餐、饮料、盒饭、瓜果等带进工作室。坚持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由环艺系学生会团总支卫生部组织检查通报。

四.安全管理

人走门关。最后离开工作室的老师、同学务必先关好电脑、投影仪,断开排插电源、关灯、关好窗户、窗帘,再关闭电源总开关,最后锁好门。若因未关门,保护不当造成工作室财产丢失者,将按损失情况轻重作相应赔偿。若发现工作室门开无人,警告三次后再犯,扣除押金50元/次。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