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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学院“无烟学院“管理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5-13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计划创造卫生安全的教学工作环境,建设文明学院,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环境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区域、实训场地和寝室完全禁烟。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学院内吸烟。

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的教学楼、会议室、实训场地、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学院内任何地方都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宾敬烟。

四、教职工应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严禁在教学区域、实训场地吸烟,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年终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学生在教学区域、实训场地和寝室吸烟一经发现并确认,该生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和奖助学金评定,多次发现并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五、实行教学学生管理分管包干制,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部门禁烟工作。

六、每位教职工和学生都应积极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于在环境艺术学院内吸烟的人,我院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及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和学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七、学院各部门齐抓禁烟工作。充分利用网络、会议、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开展无烟学院建设的宣传教育。

八、制度发文之日施。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