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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11-22   来源:科研处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38号)要求,现在我校开展该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项目立项的主要范围包括职业院校的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职业院校“双一流”建设,职业教育与“中国制造”的结合,工匠精神的培养,“四大计划”建设,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教学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素质教育及德育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与就业创业教育,教学特色培育,职业培训与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以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为主,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56年12月30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原来主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没有结题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与今年的改革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7人(含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2016年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教改项目申报名额为6项。

四、申报程序

1.2016年12月20日之前申报者将填写完整的《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纸质文件一式三份用一个文件袋(盒)装好,并在纸袋(盒)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交至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立项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2.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3日校级评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定上报项目。

3.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27日上报项目,申报者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录入项目申报信息,并下载有水印的《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打印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文件袋(盒)装好,并在纸袋(盒)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交至科研处。

4.2016年12月28日——2016年12月29日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并上传盖章的汇总表。

附件:

1.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2.201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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