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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时间:2016-05-06   来源:         作者:   审核:   点击数:

湘工美职院〔2015〕75号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各院系、各部门:

现将《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15年12月17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制度(试行)

实施校务公开是加强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实现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试行)》(湘教发〔2008〕4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1.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处、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决定校务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

(3)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布置、督促、检查和考核;

(4)研究审定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5)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6)为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3.工会是校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2)与各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随时掌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

(3)牵头核实校务公开情况和有关资料是否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时间和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并对报送情况和核实材料整理归档;

(4)了解、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5)发现、培养和推广校务公开工作先进典型;

(6)定期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7)根据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总结写出全校校务公开工作总结;

(8)完成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学校各部门是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的主体,主要职责是:

(1)制定部门全年校务公开工作方案,报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将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及时公开。

(3)各部门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范围和有关文件、依据反馈给工会;

(4)对本部门校务公开情况进行总结,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交工会。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学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公开栏、文件、学校官网

实施部门:党政办公室

2.关涉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招聘、业务考核、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收入分配方案、评先评优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全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文件、学校官网、湖南省人社厅官网

实施部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

3.学校财务预决算、收支情况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教代会、专门会议、文件、学校官网

实施部门:财务处

4.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承包租赁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栏、专门会议、学校官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湖南基建后勤网

实施部门:后勤处、基建办

5.各种收费依据、项目、标准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栏、文件、学校官网

实施部门:财务处

6.招生考试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栏、学校官网、招生宣传资料

实施部门:招生就业处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宜,包括学生管理制度、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等。

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栏、学校官网、文件

实施部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

公开的主要形式:专门会议

实施部门:纪委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监督

1.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听取师生员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公开工作不落实,教职工意见比较大的,应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拒不改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教代会每年听取一次关于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3.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督促。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责任。

1.拒不实施校务公开制度的;

2.进行虚假校务公开的;

3.应当公开的事项而不予公开的;

4.违反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

5.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以及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6.其他严重违反校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附件: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间

公开范围





公开部门


责任人签字


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收 表 人 签 字:年月日

核实意见:

核实人签字:年月日

注:此表一事一表,一式二份,一份报工会,一份由校务公开部门自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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