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贯彻执行湘工美职院[2007] 21号《关于学生升、留级的规定》文件精神,促进学风建设,我院教务处决定于2008年9月1日晚至4日晚对所有课程进行补考。请需补考者到系部或登录http://www.hnmeida.com.cn/jxky/jwc/2008qimocjcx/default.asp查询自己的成绩,于8月30日-8月31日凭财务处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补考,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准参加考试。逾期不补,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08年7月15日
注:凡“旷考、舞弊”者不能参加下一期相应课程(科目)的补考。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凡学期内欠费达1000元以上者,其考试成绩无效,记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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