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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唐云           [发表时间]:2016-11-07    审核: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教育规划课题鉴定结题材料装订规范要求》、《关于调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管理方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拟对我校2012年、2014年和2015年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将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1份)127日前交至科研处。具体内容包括:

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申请评审书(单独装订);

2)课题主件材料: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其他应用成果;

3)课题附件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论证书、中期检查报告、其他佐证材料、成果公报;(相关结题表格见附件2

2.128日至9日,学校对课题进行验收审核,形成验收意见。

3.1210日至14日,通过审核的项目主持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20.26.234.5/login/ 填报结题信息,同时将签署了学校意见的那一页电子图片贴在结题报告对应的位置中,然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对应的附件中。

4.1215日,学校管理员登录管理系统,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导出结题情况汇总表,上报结题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有明确的成果标识。一般资助课题至少要在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1篇;一般课题至少要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2.若结题要求与文件有所不同,以此次通知的要求为准。

3.本次应结题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

科研处

2016117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要求及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相关表格

附件3应结题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