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文/包文婷           [发表时间]:2017-06-01    审核: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178号)精神要求,学校启动2017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选题要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把握正确导向。申报者可参考《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结合湖南实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兴趣进行选题。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26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和音乐及其它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它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课题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学校本次可申报的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等类别。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申请人除外)。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7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成果立项项目以研究成果质量为取舍,不受年龄、职称、学位等条件限制。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承担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坚决杜绝重复申报。

五、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交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7月修订版)7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份,为便于数据存储,还需要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申请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需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sk.rednet.cn),除在线申报外,还需提交2份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开启时间及申报系统填写方法另行通知。所有项目的纸质版材料请于62830日交至科研处。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相关数据,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科研处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