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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包文婷           [发表时间]:2017-11-10    审核: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网上结题的通知》《20156月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拟对我校2012年至2015年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将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11份)于128日前交至科研处。具体内容包括:(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格式见附件1);(2)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3)成果简介;(4)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129日至2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审核,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3.1221日至25日,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凭项目编号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填报结题信息,同时将签署了专家意见和学校意见的那一页电子图片贴在结题报告对应的位置中(贴法见附件2),然后将结题材料电子文档上传到系统对应的附件中。专著只上传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只上传首页和已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页面。

4.122630日,学校管理员登录管理系统,对项目负责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导出结题情况汇总表,撰写学校公文,上报结题材料。

二、注意事项

1.一条成果目录对应一个附件文件,建议为数据库(知网、万方)中下载的PDF文档或者扫描成pdf文件。

2.未进入CNKI数据库的国内期刊论文不能作为结题成果。

3.项目主持人必须有独著或者第一作者的成果。

4.本次应结题项目一览表(见附件3)。

科研处

2017118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专家意见和学校意见贴法

附件3应结题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