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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4-28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依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湘语〔2021〕2号),学校启动2021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语委 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每项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课题资助经费将由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拨付。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可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有主持语言文字专项课题但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三、课题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需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一式7份;另将《课题设计论证书》(见附件3)活页单独打印并装订,一式6份。纸质文件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文档按照“姓名+课题名称+资助类别”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73076769@qq.com。

(二)课题材料报送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课题指南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设计论证书

科研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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