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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科研育人示范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2-22    审核: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职工在科研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根据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特开展科研育人示范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科研育人示范团队2—3个。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工作;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师生中反响良好,有突出的典型事迹;

(三)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四)团队所有成员在校工作时间2年以上,成员数量不超过5人。

(五)团队在科研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在指导学生科学研究的全过程。

三、申报方式

(一)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团队填写《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科研育人示范团队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按时报送材料。申报团队在推荐部门审核后,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致美楼205科研处,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档发至邮箱804226478@qq.com。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评团队授予“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科研育人团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科研育人团队”奖励3000元。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民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

(二)坚持择优选拔,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择优进行选拔。

(三)坚持公平公正,杜绝违纪行为。严肃推荐纪律,严格履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

附件: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科研育人示范团队申报表

科研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