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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2-23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关于举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科协〔2022〕08号)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3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主题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论文;

2.服务教育决策咨询报告;

3.省教科协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厅级以上教育类课题/项目)相关论文;

4.正在申报的2023年省教科协会课题相关论文。

二、论文评选范围

1.本年度课题论文必须围绕历年省教科协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厅级以上教育类课题/项目)立项课题的相关论文(包括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论文)及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且必须注明课题编号。

2.正在申报的2023年省教科协会课题的相关论文,必须在课题编号处注明“2023年新申报课题”。

不属于以上范围内报送的论文不予受理。

三、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后附件“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2.参评论文必须在首页标明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论文内容必须和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3.参评论文要求真实原创,凡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取消3年参评资格。

4.原则上同一项课题中的成员报送最多不超过5篇,一个作者(指第一作者)只能提交一篇。

四、评选奖项与组织

1.本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在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学术年会上交流。其中获一等奖论文,视同公开发表,可作为省教科协会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

2.参评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组织会员单位专家进行评审。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省教科协会课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评的省协会论文的申报者需提交格式规范的课题论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文档命名统一按“第一作者姓名+论文名称”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73076769@qq.com。已经发表的论文不需要电子档,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还需打印一份原文纸质稿附后。

3.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2日,逾期不候。

附件: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科研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