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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7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61号)相关要求,学校组织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具体参照《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2〕59号)第四、五、六条相关规定。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比例要求。申请人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二)关于项目组成员。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

(三)关于青年项目。青年专项需在申报书中注明,占用一般资助项目名额并在评审时享有优先权。

(四)关于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

(五)关于项目调剂。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申报,原则上不相互调剂。重点项目申报时须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项目。如接受调剂,重点项目立项未通过的可继续参加一般项目评审。

(六)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

(一)材料报送。申报书字体字号使用宋体五号;封面第一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不要任意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2023年5月12日前,申请人将申报书电子文档按照“姓名+课题名称+资助类别+基础教育”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73076769@qq.com;申报书纸质文档按照A3纸型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候。

(二)项目公示。申报项目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

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2〕59号)

2.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61号)

3.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