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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5-12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广电办发〔2023〕121号)相关要求,学校组织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紧密结合新情况新要求,着力加强行业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更好地为管理决策服务、为事业产业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附件1)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三、申报要求

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到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 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

(三)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四)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0个。

四、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五、申报流程

2023年5月29日之前,申请人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73076769@qq.com。邮件主题、申请书请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2023申请书”命名,活页内容不需发送电子版。纸质档申请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六份A3双面中缝装订交至科研处。

相关资料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告公示”板块,或“新闻”栏“专项工作”中“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板块,或首页搜索框搜索下载。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

2.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

 

科研处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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