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制度
为了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劳动者的技能,特制定以下保密制度。
第一条 试卷管理,专人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密封试卷,专人保管。
第二条 考务、考评人员在考前须学习《考务人员、考评人员工作守则》,严守考评纪律。
第三条 为了使评卷工作不受干扰,不得泄露考生姓名、考号等信息。
第四条 评卷、登分人员在未公布考核成绩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评判过程与结果。
第五条 理论试卷、实践操作评分记录、考核成绩由专人管理与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