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监考工作程序
(一)、考前
1、监考人员(主监考、监考)应在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并从保密员手中领取试卷,从考务人员手中领取考试材料,核对工种科目后进入考场。
2、指导考生对号入座,维护考场秩序,主监考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
3、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试题,核对卷内科目、清点份数、页数,做好开考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考务组报告。
4、发卷后,提醒考生核对试卷,指导考生按规定填写卷头。上机考试时指导考生按规定输入相关信息,并常提醒考生及时保存数据。
(二)、考中
- 逐人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检查座号、姓名与考场是否相符,人与照片是否相符等。
- 监考人员可对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等做出回答,但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 考生所使用的电脑出现故障,如非考生故意行为,同意其用备用电脑,考试时间顺延,但最多不超过60分钟。考生因不按要求存储数据、违规关机或操作失误导致数据丢失者,不能延长时间,按成绩无效处理。
- 考试过程中不容许考生离开考场,考生如要上卫生间,监考人员须陪同。
- 监考人员保持前后有人,站立巡视全场,不吸烟或带做其它事,及时发现考生提问举手或个别考生违纪表现,及时有理、有度处理考场内出现的问题。
- 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和现场记录工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应立即警告、予以制止。情节较为严重者,按《考场规则》之规定予以处理,把违纪事实记录在《监考记录报告单》上,并告之违纪者。
- 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纪律,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有权制止任何人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考人员进行场外指导,提示或代做。
- 终前15分钟,提醒考生做好交卷准备。
- 考生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不准其入场,在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考生离开考场,交卷后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考试。
(三)、考后
- 考试时间终了,不论做完与否,要求考生一律停止答题并安静离开考场。
- 监考人员要认真清点试卷,严格按考生考号由小到大(含空白卷、缺考卷)排序成册,并认真填写《监考记录报告单》。理论试卷、手绘试卷装袋后,两人一起,连同《监考记录报告单》立即送到指定地点。考试结果保存在计算机上的,应立即将机房封闭,监考人员须征得考务组同意后才能离开机房。
二、监考员守则
1、 监考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负责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
2、 监考员应工作认真、细致、作风正派、忠于职守。
3、 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考工作程序,保证考场内考试的顺利进行。
4、 监考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5、 监考员须着装整齐,精神饱满,配带监考证进入考场,遵守考试时间,不擅离职守。
6、 监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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