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作者: 审核:   时间:2020-03-13

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审计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2.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3.开展各项审签工作。

4.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5.对学校及各部门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6.监督检查经校领导批准的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

7.通过审计提出改进学校财经管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堵漏防弊、提高办学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建议,为学校领导决策服务。

8.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9.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学习审计、财经法规,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开展审计知识的培训工作;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

10.做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综治维稳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网站、档案、资产管理和安全等其他工作。

12.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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