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播设计学院画室管理办法

作者: 审核:   时间:2020-07-03 点击数:

画室是用于美术基础教学和学生进行美术基本功训练的专用场所,为了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弘美楼画室管理办法,望学院师生遵照执行。

一、课堂纪律

1、各个班级需按照指定的画室上课,请勿随意更改。

2、课前做好教学准备进画室,请勿课内临时外出购买教学物品、拿取教学资料等。

3、严禁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进画室。

4、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保持画室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影响他人作画。

5、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上课时间请勿无故在画室内外随意走动。

6、上课期间严禁酗酒、起哄、打架等扰乱画室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的行为。

7、上课须自备画板、画具。除本人自带的画具外,请勿携带画架等公共财产离开画室。

8、听从老师指挥,请勿移动未完作业的静物及画架,违反者扣除相应的综合测试成绩。

9、诚信做人,踏实为学。严禁偷盗、涂损、丢弃他人习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未经同意,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画室,更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

二、卫生要求

1、请勿将早餐带入画室,同时不得携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饮料进入画室。

2、严禁在画室内吸烟、嚼槟榔。

3、养成良好的绘画习惯,保持墙壁门窗干净,污染画室墙面、地面、门窗者负责清洁还原。

4、保持画室整洁,注意公共卫生,铅笔灰、纸屑、杂物及时入篓,不乱倒污水、垃圾,不随地吐痰。

5、任课教师需敦促上课班级安排值日生,及时清理垃圾,打扫画室。

6、每次单元课结束后要进行大扫除,摆放好画架、画凳、归还静物,彻底清洁画室卫生。

三、财产安全

1、爱护画室内各种物品,对于损坏的教具、设备等,将给予当事人严肃批评教育,严重者将按相关制度照价赔偿,如责任不清,全班赔偿。

2、室内用具若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填写登记表。凡损坏、丢失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3、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严禁在画室私接电源,私拉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最后一个离开画室的应关门、关窗、关灯。

4、画室内严禁烟火。要经常检查室内的安全用电、消防措施以及室内设备,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安全意识,保护好个人财产,杜绝一切偷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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