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播设计学院专业赛事组织与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审核:   时间:2021-06-0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与完善“以赛促学”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我院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创意、创业意识与能力,推动我院专业赛事(职业技能大赛、大广赛、广告学院奖、创新创业大赛等)运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学校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等制度与我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院长、院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院党总支副书记

组 员:工学部主任、专业带头人、辅导员、招生就业专干

二、专业赛事类别

1.职业技能大赛:校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

2.大广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简称大广赛);

3.广告学院奖: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简称广告学院奖);

4.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如湖南省黄炎培职业规划大赛、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大赛等;

5.其它学校、学院认定的专业赛事:如湖南省公益广告大赛、湖南省普通高校师生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评选活动等。

三、专业赛事组织与管理

(一)专业赛事组织

1. 职业技能大赛:按照职业技能竞赛要求,学院做好参赛学生抽调、遴选,并按照大赛考核标准,做好赛前动员、培训等工作。

2.创新创业类专业赛事:按照学校通知精神与要求,学院组织发动组建团队,遴选配置指导教师,组织学院项目评选并报送学校参加决赛。

3.其它专业赛事:按照大赛主办方参赛办法,学院积极组织发动团队或个人参赛,由学院推荐指导教师或自选指导教师开展作品创意与设计,及时收缴作品进行学院初评,并按安排专人负责作品的邮寄与联络工作。

(二)参赛学生组织

采取自愿与学院遴选的方式,组织专业突出的学生参赛。

(三)指导教师遴选

1.指导教师遴选原则:专业能力强、富于奉献精神。

2.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自愿报名与学院选调相结合。

(四)专业赛事管理

1.学院鼓励学生参加专业赛事,并提供必要的创作、路演场所与其它条件,并指定专任负责赛事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2.学院鼓励指导教师根据赛事特点与专业课程对接,开展“以赛促学、以赛促教”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

3.所有专业赛事鼓励创新、原创,注意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四、专业赛事奖励办法

1.创新创业类专业赛事成果奖励,依据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按获奖级别由创新创业学院统筹对参赛团队或个人、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2.其它专业赛事获奖的团队或个人、指导教师,每学期期末由学院汇总向学校申报按照学校有关政策奖励;

3.以上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或个人、指导教师,按照相关规定同时享有有关考核加分。

五、专业赛事宣传报道

1.宣传报道负责人:教务干事

2.宣传报道形式与要求:新闻稿与微信稿至少各1篇,及时通过学院官网与公众号宣传报道赛事成果,并推荐至学校官网与公众号。

六、其他说明

1.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获奖项目按照最高奖励级别,不重复奖励;

2.指导教师多于两人以上时,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比赛奖金分配,其它奖励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赋分;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视觉传播设计学院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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