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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全国预计立项2000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资助经费为2万元,全国预计立项200项。

二、研究期限

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及自筹经费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限报2项,并限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5.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请本项目。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http://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请相关教师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以往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相关教师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及学术特长,自拟研究课题进行申报。其它未尽事项,请详见各附件;

2.本次项目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因学校及教育厅需要提前在线审核,请相关教师在2021年3月26日完成网上申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4.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研处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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