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章程

作者:admin        审核: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 )是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全省艺术设计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进行专业技术理论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专家组织。

第二条 省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贯彻“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方针,团结组织全省艺术设计行业的专家、学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等共同开展活动,为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全面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服务。

第三条 省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研究、开发和完善湖南省地方性艺术设计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组织研究和推广应用智能化、仿真模拟的操作技能考核考试方式、方法和手段;

2、组织制定我省艺术设计职业(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开发培训与鉴定教材及复习指导资料;

3、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拟订艺术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标准,包括应具备的场地、设施设备、仪器等的具体标准,并参与全省鉴定机构的资格审查和督导评估;

4、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委派,为艺术设计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机构开展培训和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5、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举办艺术设计职业或本行业全省性的职业技能竞赛;

6、参与艺术设计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工作;参与指定艺术设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评估标准、教学督导评估;

7、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派的其他有关艺术设计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本专家委员会开展的一切活动,须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同意或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数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委派。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主任单位” )内,可由主任单位推荐学科或专业带头人为秘书长,报省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秘书长带领秘书处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主任单位应为经费充裕、热心支持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教研水平高的学校,或设备设施先进、技术力量强的科研单位和企业,或领导有力、号召力强的行业组织。

第六条 本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家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若有变更,须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主任单位随主任委员变更。

第七条 本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单位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大会,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等活动内容,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学术研究、经验交流、技能竞赛等活动,主任单位在每年年初、年底将本专家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专业委员会可下设专业组,专业组依据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进行划分,本专业委员会暂设以下专业组:

1、广告设计专业组;

2、装潢美术设计专业组;

3、室内装饰设计专业组;

4、服装设计专业组。

第三章 委员

第九条 本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由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根据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聘任。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经审查通过,可以受聘为本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一)具有艺术设计职业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二)担任艺术设计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一年以上;

(三)熟悉艺术设计国家职业标准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政策、规范和程序等;

(四)在艺术设计职业或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或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指导技术工人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五)热心并且积极参与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十条 专家委员的聘任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二)由单位、行业、专家委员会或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推荐;

(三)中央在湘、省属单位推荐的专家委员,其材料直接报送本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其余的按所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本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四)本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审查核实后,报经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聘任,并给被聘者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 被聘任的专家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奉献精神,尽心尽力协助做好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维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 在聘任期内对于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专家委员经本专业委员会核实后,报经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主任会议审定后,予以解聘:

1、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题库和竞赛试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3、超越专家职责范围,假借专家委员名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连续两年以上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的。

第四章 经费与其他

第十三条 本专家委员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根据以会养会、以活动养活动原则筹集,可通过咨询服务、开展活动等收取服务费用,可接受社会赞助,逐步解决经费问题,专家委员会筹办阶段经费不足部分由主任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 本专家委员会的经费收支须经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同意,并接受专家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本专家委员会开展活动,主任单位应认真做好规划预算,报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审定,由主任单位或承办单位代收代支,活动结束即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报告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从2005年8月1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 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余克泉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副教授

副主任:彭桂秋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高级工艺美术师

蒋涤菲 省建工集团设计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李小山 湖南美术出版社 副编审

欧阳心力 湖南师范大学 教授

唐宇冰 湖南女子大学 副教授

蒋尚文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副教授

傅忠诚 湖南中诚设计装饰工程公司 高级室内建筑师

秘书长:陈鸿俊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教授

副秘书长:皮阳文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高级讲师

高建民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高级工艺美术师

委员: 蒋啸镝 湖南师范大学 教授

孔凡智 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副教授

许 玲 省皮革研究所 高级工艺美术师

王千悦 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高级工艺美术师

王健根 长沙王佳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高级工艺美术师

安 勇 湖南中诚设计装饰工程公司 高级室内建筑师

肖忠文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伍建平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张小华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丰明高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周海清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李杰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彭泽立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副教授

黄宛萍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高级工艺美术师

周高歌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高级工艺美术师

张晓安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副教授

李 洁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副教授

吴艳红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副教授

黄志诚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高级工艺美术师

湖南省艺术设计职业技能鉴定

专家委员会专业分组名单

(第一人为召集人)

1、 广告设计专业组: 张晓安 陈鸿俊 蒋啸镝 蒋尚文 王千悦 周海清 伍建平 彭泽立

2、 装潢美术设计专业组: 黄宛平 彭桂秋 孔凡智 李小山 肖忠文 许玲

3、 室内装饰设计专业组: 黄志诚 周高歌 丰明高 蒋涤菲 傅忠诚 安勇 张小华

4、 服装设计专业组: 李 洁 欧阳心力 唐宇冰 赵英姿 李 杰 王健根 吴艳红 高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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