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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系学生工作考评办法

发布者:   审核:   发表时间:2016-11-09   来源: 浏览次数: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系学生工作考评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院系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学生工作基础,建立科学、有效的学校、院系二级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处、团委、保卫处负责人为成员的院系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各院系学生工作考核。

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由学生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事宜。

二、考核的原则和方法

院系学生工作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规范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和年终考核,在每学期末进行。考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召集,学生处牵头,根据各院系提供的材料,依据《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系学生工作职责》,对照《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院系学生工作考核细则》(附件)逐项评分,两个学期的平均分为本年度考核的最终得分。

三、考核程序

1.自评:各院系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先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学校学生工作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评: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院系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根据报送材料分项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在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总分第一、二名的院系,学校授予“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第一名的院系学校发放奖金5000元,第二名的院系学校发放奖金3000元。湘绣艺术学院因学生人数较少,不参与年度评优。如湘绣艺术学院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在前两名,学校将酌情予以奖励。

 

附件:院系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院系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考    核    指    标

评分办法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基础工作(9分)

机构建设(3分)

成立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工作。(2分)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扣0.5分,没有定期召开会议酌情扣分。

院系团总支、学生会、班委会及团支部机构健全。(1分)

机构不健全酌情扣分。

制度建设(3分)

有学生工作例会制度,班团干部管理制度、档案制度、学生奖惩制度等学生工作制度健全。(3分)

缺一项制度扣1分,制度不健全酌情扣分。

档案建设(3分)

学生工作档案(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学生奖惩、资助、学生活动、心健教育等)齐全,符合要求。(3分)

材料上交不及时或档案不完善酌情扣分。

思想引导(35分)

日常教育(9分)

深入了解学生情况,通过下寝、谈心谈话等途径做好学生会日常思政教育和违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把握学生需求,解决学生实际问题。(9分)

1.辅导员下寝和谈心谈话未达到规定次数酌情扣分;
2.未开座谈会扣1分。
3.评优评先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4.发生群体(本系部参与人数在5人或5人以上)违纪事件每次扣5分,不配合学校处理每次扣3分,有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

专题教育(10分)

以《大学生成长辅导与素质拓展》课程为载体,结合主题班会的形式,按学校要求,做好专题教育。(10分)

课程实施组织不力酌情扣分。主题教育活动没有按要求开展酌情扣分。

教育活动(12分)

新生教育:负责新生入学教育(专业及思想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学生手册》学习与考试)(3分)

组织不力酌情扣分。

毕业生教育:进行毕业生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好毕业典礼,倡导毕业生文明离校。(3分)

没有组织毕业典礼的扣2分,毕业生发生严重违纪每人次扣1分。

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系(院)年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社会实践活动。(2分)

每缺1次扣2分,组织不力或反响不好酌情扣分。

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励志教育、榜样教育、主题团日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每学期不少于2次。(4分)

每少一次扣2分,活动组织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阵地建设(4分)

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平台建立思政教育阵地,建立并指导党员示范岗等相关工作;指导学生建好、用好空间,使空间成为思政教育的阵地。(4分)

学生空间建设与应用不合要求的酌情扣分;示范岗建设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学生服务(35)

学业指导(5分)

抓好学风建设,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到课率,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同时配合学校做好各类考试学生教育工作。(5分)

每学期以督导室提供的到课率数据为依据,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分别扣3分、2分(学期平均到课率在90%及以上不予扣分)。

帮困助困(12分)

引导学生做好学费缴纳工作,同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工作,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4分)

没有做好学费缴纳工作酌情扣分;奖助学金评审出现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

建设好系部心理站;培养一批负责的心健工作人员(心理咨询教师、心理委员、信息员);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积极申报和组织开展5.25心健教育的系列活动;做好心理困难学生的咨询和引导工作;按时上交心健材料,并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学生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工作。(8分)

1.未建立心理站扣1分,心健队伍建设不完善酌情扣分;

2.未开展相关活动扣2分,活动组织不力酌情扣分;

3.心理报表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1分;

4.系部未建立心理困难学生档案的每次扣1分;

5.未做好新生心理普查扣1分。

生活服务(12分)

按学校要求合理安排学生宿舍;做好寝室日常管理的相关工作及文明寝室创建的各项工作(寝室文化建设、安全、卫生、寝室制度等)。(8分)

1.未按学校要求合理安排寝室的每次扣1分;

2.宿舍违纪率第一名的扣4分,其余依次少扣0.5分;

3.文明寝室比率排名倒数第一、二的系部分别扣3分、2分。

每学期开展2次及以上关于学生人身、财产、交通、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展2次及以上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4分)

1.未开展安全教育每次扣1分,未开展安全检查每次扣1分;

2.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每次扣4分;

3.发生重大事件不及时处理和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4分。

发展服务(6分)

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具有本院系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申报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6分)

1.没有开展本院系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扣2分;
2.没有申报或组织参加学校活动效果不好的酌情扣分。

队伍建设(21分)

辅导员队伍建设(16分)

每两周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安排布置工作;组织学习,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4分)

例会次数不够或内容不充实酌情扣分。

开展辅导员工作创新研究,举办学生工作创新研讨会和职业能力竞赛;认真组织参加校级及以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组织辅导员参与校级及以上思政项目和课题的申报与研究,提升职业能力。(12分)

每少1次扣3分,没有按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

班主任队伍建设

(3分)

选拔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做好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召开2次班主任工作会议。(3分)

班主任会议每少一次扣1分,班主任工作职责不明确或考核不到位酌情扣分。

学生干部队伍建设(2分)

选拔培养一支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认真组织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学生干部工作大会,开展1次学生干部培训工作。(2分)

每少一次大会扣1分,没有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扣1分。

注:每个项目的扣分都是在本项目内实行扣完为止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