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奖励标准的通知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院内涵建设、特色建设,构建与学院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合格人才,经研究,决定提高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精品课程:省级申报成功奖励1万元,在省级基础上申报国家级成功再奖励1万元,直接申报国家级成功奖励2万元,申报未成功奖励800元。
  2、精品专业:省级申报成功奖励2万元,在省级基础上申报国家级成功再奖励1万元,直接申报国家级成功奖励3万元,申报未成功奖励1500元。
  3、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省级申报成功奖励2万元,在省级基础上申报国家级成功再奖励1万元,直接申报国家级成功奖励3万元,申报未成功奖励1500元。
  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关于实习实训基地、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奖励规定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00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