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和培养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专业带头人是学院教学和科研的领军人物,是学院发展的中坚力量。选拔和培养专业带头人,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我院专业建设,激励院内高层次人才为专业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培养和造就一批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业带头人,提高我院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学院决定在全院所有专业范围内评选专业带头人。
一、专业岗位设置
  专业带头人在学院现招生的各专业中产生。每专业可设带头人1人,院级以上重点专业可设1-2人。
二、任职条件
  见《专业带头人遴选办法》(见附件2)。  
三、评选办法
  采用系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各系推荐时需系部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同意。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专业所在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初评,将结果在5月28日前报教务处。
  2、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5月29日。
  3、提交院务会议讨论批准:5月30日。
  4、颁发聘任证书,签定聘任协议。

附件: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附件:2.《专业带头人遴选办法》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