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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申请单、包车申请单(新版)

作者:财务处       审核:  时间:2016-05-31点击数: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出差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目的地

自经由到达再往返回

出差日期

出差事由

同行人员

部门负责人

意见

分管校领导

审批

校长审批

备注

:报销差旅费时须附此单。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不予报账。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包车(因公自驾车)申请/结算单

用车类型:包车( ) 因公自驾车( )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出差日期

目的地

同行人员

出差事由

行车信息

(按里程计费的车辆

填写)

驾驶员

车牌号码

车辆排量

行驶

里程数

起点km

审核人签字:

日期:

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意见

结算时填写

行车信息

(按里程计费的车辆

填写)

行驶

里程数

终点km

审核人签字:

日期:

行驶公里数km

用车费用

金额(大写):

费用由来

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意见

备注

注:用车人用车前须向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由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车辆。用车完毕后须第一时间到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审核行车信息。

行驶里程数审核由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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