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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务出行租车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者:审核:  [发表时间]:2018-01-26[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做到车辆使用合理化,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就加强公务出行租车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公务出行租车管理

1.公务出行租车统一由党政办公室管理和调度使用。

2.教职员工因公异地出行原则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大巴、高铁、动车、火车等)。租车出行一般采用拼车的方式,出行人2人(含)以上同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运送物资等需申请包车,由党政办公室酌情审批。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出行由党政办根据外出工作具体事项统筹安排。

3.教职工公务异地出行,租车费用不允许个人现金支付,一律由学校对公转账支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外)。邀请专家、领导等来校授课、指导、交流,原则上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车辆,如来访人员自驾车辆或乘坐公共交通来校,党政办参照学校差旅费制度审核费用后,由经办部门以交通费的形式单独报销。

4.公务异地出行,原则上不允许自驾车,特殊情况需自驾车出行,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出行。

5.出差到长沙外的区域如需租用车辆,由党政办根据出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二、车辆的使用范围

1.学校日常公务活动。

2.上级机关领导来校检查、调研工作。

3.以学校名义邀请来校讲学、指导工作的专家、学者、兄弟院校领导。

4.学校层面的各种综合或专项评估,校外领导、专家在省内的接送。

5.经学校批准,代表学校外出学习、考察交流。

6.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7.省级和省级以上大规模考试的试卷押送。

8.上级机关指定的公益性用车。

9.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及其他必须使用公车的事宜。

三、公务出行租车使用流程

公务出行租车使用遵循保障公务、规范运行、高效安全的原则,实行审批登记、统一调度、内部结算。

(一)审批登记

公务出行租车实行审批登记。申请租车人员持出差申请单,提前一天到党政办申请(租用大巴或公交车提前三天)。

(二)统一调度

1.派车。党政办公室根据出差申请单,填写派车单(附件1-4)。派车单一式三份,原件交给司机,复印件盖章后,党政办、租车人各留一份。

2.租车。租车人员联系合作的租车公司,凭派车单使用公务车辆,租车结束后,派车单经租车人签字确认后交给司机,作为日后结算依据。

3.如因特殊情况行程取消,申请部门应及时到党政办办理撤销手续。

(三)费用结算

1.报账。党政办公室定期与租车公司核对车辆使用情况,整理制作汇总表(见附件5)。按部门汇总后,再交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填写支出口径并签字,将签字确认的汇总表和发票一起作为报账凭证在财务处统一报账。

2.打款。财务处根据汇总明细,分别从各部门支出口径支出,打款给公务租车公司。

四、附则

1.公务出行时,产生的除包车以外的住宿、餐饮等其他费用,由出差人凭出差申请单、派车单复印件和其他票据,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自行报账。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涉及包车的规定同时废止,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程拼车派车单

     2.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单程包车派车单

     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往返计时包车派车单

     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车辆包车派车单

     5.    部门    月公务车辆使用明细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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