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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发布者:张春杏 审核:李虹霞   时间:2020-06-08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开设选修课,拓展学生知识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兴趣爱好,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课程结构

2015级学生的选修课课程由人文社科选修课(4学分)和专业素质选修课(2学分)两个部分构成。

2016级学生的选修课课程由文化素质选修课(2学分)、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2学分)和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2学分)三个部分构成。

2017级学生的选修课课程由文化素质选修课(2学分)、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1学分)和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2学分)三个部分构成。

二、选修课的开课主体

文化素质选修课的开课由公共课教学部负责,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的开课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由各院系负责。各院系专业老师原则上三年之内至少须承担一门选修课课程的授课任务。

三、选修课的授课对象

文化素质选修课、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面向本院系学生开设。

四、选修课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

(一)选修课按“内容新、范围宽、练能力、强素质”的要求设置,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选修课暂定每门课程1-2学分。文化素质选修课、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18学时计1学分;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16学时计1学分。

(三)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选修课人数不足40人,原则上不予开班,已选报的学生可另选同类其他课程。

(四)选修课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五、选修课的申报程序

(一)文化素质选修课的申报流程:授课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1)→公共课教学部审核、汇总→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批准→列入开课计划→教务处发布选课通知→学生选课。

(二)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的申报流程:授课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2)→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汇总→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批准→列入开课计划→教务处发布选课通知→学生选课。

(三)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的申报程序:授课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3)→各院系审核、汇总→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核→学校审定批准→列入开课计划→院系组织选课工作→院系通知学生上课。

六、学生选课的有关规定

(一)学生从第一学期开始修习选修课,原则上须在第五学期结束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学分。

(二)选课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选满为止;一门课程满额时,学生需另选其他未满额的课程。

(三)学生选课须持严肃认真态度,选课时间一旦截止,不能退选。如因选课人数不足确需改选者,须填写改选申请表(附件4),履行相关改选手续,并于选课结束一周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四)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选修2门课程,选课时请注意课程类别等信息,务必按学校要求选课。

(五)学期结束时,学生应及时查看选修课程成绩,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选课,避免选课资源浪费。

七、选修课的管理

(一)选修课由开课主体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师资遴选、课程设置、教学场所安排、教学文件管理、教学过程监控检查和成绩审核等。教务处全面负责选修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抽查工作。

(二)选修课的开课安排一经学校公布,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授课时间和地点,特殊情况须提前报批。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者,每次扣2分。

(三)选修课任课教师如因病、参加会议或社会活动而需调课、停课者,任课教师应按学校规定办理调课手续。调课后的教学安排由任课教师或教师委托所在院系通知学生。

(四)选修课学生的出勤管理由任课教师负责,学生请假需凭假条和有关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任课教师应及时收集授课班级学生的联系方式以便与学生保持沟通联系。教务处、各院系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五)选修课对师生的其他教学常规要求与必修课一致。

八、选修课的考核及成绩记载

(一)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来评定课程成绩,成绩可由考勤情况、作业情况、结课考试成绩等多种检测指标来决定。结课考试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提交作品、撰写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二)任课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中录入选修课程成绩,并打印成绩单,签字盖章后交各开课主体部门,主体部门审核后,由负责成绩管理的干事统一提交教务处。具体的成绩录入及报送的要求详见《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三)学生修完选读课程并通过考核,成绩合格者可以取得相应学分。选修课考核不及格不予以补考,不计学分。未办理选课手续自行修读者,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学生选修已修得学分的同一门课程,学分不予重复认定。

(四)选修课无故旷课达到该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考核不及格,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需要重修原课程或改选其他课程。

九、工作量计算及酬金

(一)选修课教学工作量按学校必修课相关计量标准执行。

(二)校内兼课教师承担的选修课教学工作,不纳入学期教学工作量中计发课酬,而是按超课时费标准单独计发课酬。

(三)对于新开发的课程,学校在对提交的授课计划、教学标准、教案等系列教学文件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

十、其他

(一)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文化素质选修课申报表

2.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申报表

3.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申报表

4.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选修课改选申请表

5.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选修课开设汇总表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文化素质选修课申报表

院系部: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开课时间


上课地点


上课人数


学分


主讲教师

姓名

职称

学历

所学专业













总学时


周学时


课程简介

(应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项内容)

教师简介


学习材料

教材(参考书)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开课要求

教室与设备需求


人数限制

最高人数人

最低人数人

开课形式

课堂教学

网络教学

开课主体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教务处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校领导审核

意见

签章

附件2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通识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申报表

院系部: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开课时间


上课地点


上课人数


学分


主讲教师

姓名

职称

学历

所学专业













总学时


周学时


课程简介

(应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项内容)

教师简介


学习材料

教材(参考书)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开课要求

教室与设备需求


人数限制

最高人数人

最低人数人

开课形式

课堂教学

网络教学

开课主体部门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教务处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校领导审核

意见

签章

附件3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专业类创新创业选修课申报表

院系部: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开课时间


上课地点


上课人数


学分


主讲教师

姓名

职称

学历

所学专业













总学时


周学时


课程简介

(应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项内容)

教师简介


学习材料

教材(参考书)名称

作者

出版社







开课要求

教室与设备需求


人数限制

最高人数人

最低人数人

开课形式

课堂教学

网络教学

院系部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教务处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校领导审核

意见

签章

附件4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选修课改选申请表

填表日期:

姓名


学号


系院


班级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备注







学生所在院系审核

负责人签字:

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签章:

附件5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1*年*季选修课开设汇总表

院系部: 学期:201 -201 学年 第 学期

序号

课程性质

开课部门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任课老师

上课周次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人数

学分

学时

备注

1

文化素质选修课

公共课教学部

***

全校

20**级学生

***

第*周-第*周

周几**:**

***

*

*

总学时*,周学时*。


2

通识类

创新创业选修课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全校

20**级学生

***

第*周-第*周

周几**:**

***

*

*

总学时*,周学时*


3

专业类

创新创业选修课

**系/院

***

本院系

20**级学生

***

第*周-第*周

周几**:**

***

*

*

总学时*,周学时*















院系部审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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