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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4    浏览次数:

 

 

 

 

 

湘工美职院党字202166

关于印发《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经2021年12月9日学校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教育的辅助、延伸和拓展。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地点,大学生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独立工作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活动。

第三条  为了更好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针对学生在大学阶段的思想政治素养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文体素质拓展、自主学习等方面的普遍需求,进行工作内容、项目供给和评价机制的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与成果,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评评优、推优入党及就业创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主任,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党委宣传统战部、校团委、信息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制订、修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落实,裁决学生对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认定情况的申诉。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要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二级学院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成绩单”具体工作落实,内容主要为规划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

  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负责,团支书、班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由团支书、班长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内容体系

  “第二课堂成绩单”内容体系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基础,是对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分类整合和体系构建。

  “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内容体系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文体素质拓展、自主学习能力等6个模块。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一)“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团、入党情况,参加主题团日(党日)活动、思想教育类报告会、党团培训、“青马工程”培训等各类理想信念和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主要记载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助残、社区服务、法律援助、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三)实践实习能力模块主要记载日常社会实践、假期社会实践及其他实践活动的经历。其中日常社会实践活动指个人主动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实践、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学生助理,不含勤工助学)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等,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假期社会实践指利用寒暑假进行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研等

(四)“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专业、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参与教师创新创业团队、二级学院创客空间活动等,主持或参与学校横向科研、思项目、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参加就业能力培训、创业培训、就业创业讲座、发表作品、参加展览、取得专利等情况。

(五)“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六)“自主学习能力”模块主要记载学生课外阅读与写作情况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相关荣誉、证书。

 分管理与记录评价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开设第二课堂课程与实践活动,提升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的质量,满足学生素质拓展需求;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实践的教育教学要求,对自己所学专业、能力、特长、兴趣与爱好等,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和课堂,完成相应的实践活动,取得规定的积分。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积分换算学分方式计量。三年制高职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须修满220个积分(其中“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不低于50积分、“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不低于30积分、“实践实习能力”模块不低于40积分、“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不低于30积分、“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不低于40积分、“自主学习能力”模块不低于30积分)。原则上第一、二学年须年均修满不少于90积分,学年修满120分为优秀,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须修满不少于40积分。

第十一条  学生修业年限内,完成每个模块规定积分之外,模块超过的积分可以置换2个其他模块的积分任务(除“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之外)。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团中央开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网上认证管理及录入。积分以一学期为审核和上报时间单位。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期为认定期限,每学期第一学期最后2周内完成本学期认定、审核、公示、备案,对每学期未修满最低积分要求学生进行预警。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前5个学期内修满220个积分,于毕业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积分认证工作流程为先申报再审核,实行网上认证与材料申请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方式。“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证分三级:

一级认证:学生本人申报,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认证。

二级认证: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

三级认证: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办公室复核二级学院材料,如有调整需进行公示,最终形成学生个人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中所有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所申请积分,情节严重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报名参加活动,无故缺席或参加3次者,下一学期禁止报名参加同类活动。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小组填写《毕业年级学生第二课堂积分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团委,学校依据二级学院网络复审数据及纸质汇总表,进行网络终审,最终确认毕业年级学生第二课堂积分,审核资格,并将信息报送教务处。学校团委统一打印并盖章“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达标的毕业生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进入学生档案。

 结果应用

第十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认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截止第五学期,6个模块所获积分均满足最低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80分以上(含280分)者认定为优秀;6个模块所获积分均满足最低要求,且总分在220分以上者认定为合格。截至第六学期,6个模块所获积分未满足最低要求且总分低于220分者认定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各年级学生完成相应学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与该学生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专升本”考试推优、综合素质测评等挂钩。

第十八条  社会用人单位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描述性评价,更好地实现就业双向选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的活动项目,可由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办公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参照本办法进行积分认定,根据需要,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每年动态修订一次。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2021级学生开始试行,由学校团委共同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附件: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

标准计量方法(试行)

 2.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积分申请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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