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教发〔2019〕30号)文件,《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湘工美职院〔2025〕57号)以及《关于做好2023、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湘工美职院学字〔2025〕7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资助工作实施小组审核,确定本学期环境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共145名(特别困难72名、困难22名、一般困难51名);家庭经济困难调整等级学生3名。
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5个工作日(10月13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13007366531
附件1:2023、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调整、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员名单
环境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13日